此前,微博上一个有65万粉丝的微博自媒体人宋祖德在微博上发布了《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文章,之后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是的霍建华林心如夫妇的名誉受损。霍建华、林心如分别以侵犯了名誉权为由,将宋祖德告上了法庭。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宋祖德,1968年8月24日出生,男,汉族,出生于江苏省靖江市团结镇。是多所大学的博士。虽然如此,行文却好不严谨,是中国大陆娱乐界极具争议性的人物之一,俗称“宋大嘴”。
今年5月22日,宋祖德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名为《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文章,文章中说:“经过缜密调查,发现霍建华与林心如并没有领结婚证!”“没有正式领证的婚姻,只能算非法同居,婚礼再隆重也代替不了合法登记!”后面还对自己的节目进行了宣传,感觉就是一篇博人眼球的广告文。但是,文章一经发出便引得多家媒体转载报道,事情也越闹越大,严重影响到霍建华与林心如的声誉了。
林心如与霍建华的工作室分别发布了律师声明,委托律师对宋祖德的无端造谣及其侵害名誉的行为提起诉讼。
两人的工作室声明
两人的律师声明
随后,宋祖德迅速删掉了那篇文章,并在微博上致歉
而在今天北京海淀法院的官方微博也发微博称已经在近日受理了霍建华、林心如分别起诉宋祖德等侵犯名誉权的案件。
据北京海淀法院提供的资料,林心如霍建华夫妇要求宋祖德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二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及经济损失100万元,并由微梦创科公司对新浪微博账户“宋祖德”进行注销处理。
两人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最终法院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宋祖德第一次被告到法院了,更不是第一次造谣生事,点进他的微博可以看到每天要么在发布一些博人眼球的虚假新闻,要么是痛骂名人,博人眼球。
早在2008年,著名导演谢晋逝世后,宋祖德、刘信达多次在网络博客上发文,捏造事实诽谤谢晋。2009年12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定宋、刘二人侵犯谢晋名誉权,要求他们公开道歉,并赔偿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近29万元。后上海市二中院对宋、刘二人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5月,静安区法院发布执行公告,限定宋祖德于5月24日13时到法院报到,否则将强制执行。
所以说,对待这种恶意造谣生事的媒体人,就是应该用强硬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不知为何那么多造谣消息,我觉得霍建华和林心如很般配的一对嘛
2.霍建华林心如究竟是得罪谁了
3.要少了!给他点颜色看看
4.支持维权,祝华哥一家3口快乐幸福。宝宝健康成长!
5.非法同居,连搞都没搞懂,就乱用名词。。网络暴力脏话暴力应该好好惩治。
6.才50万?才100万? 就该告到他倾家荡产
7.所以说造谣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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